楚天都市報訊 據新華社電 記者5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瞭解到,根據日前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要求,全國3600萬建築業農民工將被納入工傷保險。
  意見明確,建築施工企業對企業固定職工要按用人單位方式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用工特別是農民工,可以按建設項目方式參保,並可在各項社保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將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說,建築業目前從業人員近4500萬人,其中3600萬人是農民工。建築業工傷風險高,工傷保險待遇落實難的問題突出,工傷維權已成為該領域從業人員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之一。
  意見明確了工傷保險費計繳方式,確保了繳費資金來源:以項目為單位參保的,可按工程總造價一定比例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建設單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將工傷保險費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參與競標,併在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企業一次性代繳。
  意見規定,對在參保項目施工期間發生工傷、項目竣工時尚未完成工傷認定鑒定的,均可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意見還補充完善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條件:未參保的建設項目,其職工發生工傷的,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同時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承擔連帶支付責任;如上述單位不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並依法向上述單位追償。
  (原標題:3600萬建築業農民工將納入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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