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12月25日電 (徐肖逍)記者25日從四川省政府法制辦和省氣象局聯合召開的宣傳和貫徹實施《四川省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辦法》視頻動員會議上獲悉,四川第一部規範氣候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的政府規章《四川省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瞭解,《辦法》所稱的氣候資源,是指能被人類生產和生活所利用的光照、熱量、雲水、大氣成分和風能、太陽能以及其他可開發利用的大氣資源。《辦法》共分為26條,從職責分工、區劃規劃、探測、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氣候可行性論證等方面進行了規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協調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將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涉及多個部門或跨行政區域的,應當建立聯合管理和信息共享機制。
  《辦法》里提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需要,加強氣候資源探測基礎設施和氣候資源探測站網建設。環境保護、氣象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會商研判、信息共享等機制。
  《辦法》要求,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的下列規劃和建設項目應當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包括:城鄉規劃、重點領域或區域發展建設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區域農(牧)業結構調整建設項目;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建設項目;其他依法應當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的規劃和建設項目。
  四川省法制辦彭矛副主任表示,近年來四川省極端氣候頻發,給人民的財產和生命安全形成了極大的威脅。“只有充分利用好這些氣候資源,才能轉危為機。”彭矛強調,四川省風能、太陽能、空中雲水資源豐富,為四川省經濟發展提供了巨大動力,是拉動川西高原經濟發展的必要助力。(完)  (原標題:《四川省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辦法》明年1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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