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敖曉波)因連續5年業績造假,累計虛構3.44億元利潤而被封為造假王的南紡股份終於為其行為付出代價。證監會近日下發處罰通知,不僅對南紡股份處以50萬元罰款,涉及的13人還為業績造假領罰,其中一人被實施了終身市場禁入。
  5年虛增利潤3.44億
  證監會下發的處罰決定書顯示,南紡股份自2006年起至2010年連續5年虛構利潤,累計虛構利潤達3.44億。
  證監會認定,南紡股份虛構利潤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關於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的上市公司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
  13名相關責任人領罰
  據瞭解,在證監會舉行的聽證會上,南紡股份提出,南紡股份信息披露的違法行為是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單曉鐘等人造成的,南紡股份是最大受害者;南紡股份發現問題後積極整改,配合監管部門的調查。南紡股份要求從輕或減輕處罰。
  對這起罕見的業績造假
  案,證監會最終決定:給予南紡股份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另對南紡股份時任董事長、時任董事、時任獨立董事、時任副總經理等13人分別給予了30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罰款。
  此外,證監會認定單曉鐘(時任南紡股份董事長、總經理)為證券市場禁入者,自證監會宣佈決定之日起,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認定丁傑(時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劉盛寧(時任副總經理)為證券市場禁入者,10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原標題:“造假王”南紡股份收處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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