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周波) 市教育局昨日發出《關於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深入推進“體育、藝術2+1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 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各中小學開展“體育、藝術2+1項目”認定工作。據悉,到2015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體育、藝術2+1項目”合格率需達到80%。
  我市將深入推動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體育、藝術2+1項目”順利實施,提高學生運動能力與藝術素養,落實《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深入推進“體育、藝術2+1項目”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確保到2015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體育、藝術2+1項目”合格率達到80%,良好率、優秀率分別達到50%、20%。
  開展各種形式體育、藝術活動
  市教育局要求各校根據實際,結合學生的水平和意願,組織各種文體興趣活動小組,在充分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的基礎上,廣泛開展小型多樣、特色鮮明的課餘體育、藝術活動。據瞭解,各校將根據學生“體育、藝術2+1項目”的選項,每周安排不少於2次,每次不低於40分鐘時間的項目活動,並做到定項目、定內容、定地點、定學生和定輔導老師。
  我市學校將配齊配足體育、藝術教師,並以之為主體帶動有體育、藝術專長的教師參與到“體育、藝術2+1項目”工作中。按規定,教師參與學校“體育、藝術2+1項目”的課外輔導、活動組織、認定等相關工作計算為工作量。
  開展“體育、藝術2+1項目”認定
  我市中小學將根據《教育部“體育、藝術2+1項目”技能標準(試行)》和學校實際,制定簡明易行的評價認定方案,開展“體育、藝術2+1項目”認定工作。按規定,認定等級分為:優秀(三項目至少有一項優秀、兩項良好)、良好(三項目至少一項良好、兩項合格)、合格(三項目都合格)。學生參加區(市)縣級及以上級別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體藝類競賽、體育藝術特長測試等獲得優異成績的,憑相關證書直接認定相應項目的達標等級。
  據介紹,認定時間由學生申請後適時安排,採取本人現場表演、創作和測試等方法進行,美術類還應按標準規定數量的作品進行認定。項目認定雖以技能標準為主,但應參考學生的興趣、態度、知識的修養等全面表現,允許復評。市教育局規定,項目認定工作應由校長、班主任、體育教師、藝術教師負責(鼓勵體育、藝術類的興趣小組、學生社團輔導教師參加),邀請具有一定體育、藝術專業技能的家長參與,組成3人以上的多個“體育、藝術2+1項目”專業測評認定小組,全面科學開展評價認定。
  (原標題:我市中小學將開展“體育、藝術2+1項目”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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